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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伟明环保与深圳新宙邦、永青股份、格林美签订合资协议,规划在温州市洞头区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电解液项目,预计总投资4亿元,公司以参股形式参与该项目投资建设。四家股东拟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浙江新宙邦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其中深圳新宙邦占合资公司68%股权,永青股份占20%,伟明环保和格林美各占6%。该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5万吨/年电池电解液,二期5万吨/年电池电解液视市场情况启动建设,产品可用于电池生产企业的生产原料,项目参股方永青股份旗下控股公司在浙江地区设立了多个电池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