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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吴允峰
2022年以来,泰安市人社局着眼实现“减证便民,免证利民,无证惠民”,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建立健全信用服务体系,通过“全部取消、告知承诺、数据共享、后台核验”等方式对社保经办106项业务全面取消证明材料,打造“无证明社保”服务品牌,真正实现“无证办事”“免申即享”“精准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无证明社保”服务事项4.5万件,校验转办承诺事项2096件。
以“集约化”为切口,抓事前全要素分类整理。全领域梳理,对社保经办需索要和开具证明事项实行双向梳理,涵盖养老、失业、工伤等多个高频事项的106项社保业务全覆盖;全方位取消,对能通过电子证照及数据即时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再要求提供,对无法即时查验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实行书面承诺后,直接办理业务,为全市2万多家单位,417万参保群众提供“免申即享”“无感智办”;全时空核查,依托省集中信息系统,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多渠道开展联网核查和数据比对,即时查询户籍、殡葬等高频信息,真正实现“无证办事”。
以“专业化”为支撑,抓事中贯彻落实。组建承诺事项校验专班,专职核验相关证明信息。工作专班建立校验工作机制,明确校验内容、方法和结果判断规则,积极推进跨部门对接协作,通过线上线下核查的方式对疑点业务和告知承诺事项全部校验,及时反馈核验结果。对一时无法校验或难以取得印证的,暂缓业务办理,取得合理印证后,再恢复业务办理,以确保基金安全;加强专业培训,重点培训12333电话柜员和行政审批窗口综合柜员,争做“无证明社保”经办的行家里手,确保全市经办人员熟练操作信息系统,高质量做好业务经办工作;强化诚信管控,建立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在全市社保经办领域实现信息共享。对承诺失实或与承诺事项不一致,经核验后认定虚假承诺行为的,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虚假承诺行为认定,并列入社保经办失信名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处罚,同时推送至市级公共信用服务平台,纳入政府征信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以“便民化”为导向,抓事后优化提升。在规范上提标,修订经办服务规程,编制服务事项操作手册、统一告知承诺书范本;在经办上提质,在大厅配备专员提供咨询引导、政策解读、答疑释惑服务,现场疏解“无证明社保”服务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办理高效通畅;在服务上提效,设置“我来办”窗口,提供“帮办、代办、协办、催办”服务,实行“何时办完、何时下班”的延时服务和“工作日+周末”的“全天候”服务,进一步深化全程网办,精简网办材料,推动业务网办率100%,业务办理平均提速50%,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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