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被征收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如果自家的房屋或者是土地被纳入征收拆迁的范围,在以往这种应当是一件非常让被征收人高兴的事儿。因为很有可能因此改善居住环境,甚至可能一夜暴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另外一种可能,也就是说因为拆迁可能就会变得无家可归。为什么同样是征收拆迁,反差却如此之大?
那么从征收拆迁专业的律师角度,我们对被拆迁人或者是企业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阶段做出相应的提醒。无论拆迁补偿合不合理,还是拆迁补偿,满不满意,均会最终面临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一环节。签完字就代表你认可了征收方相关的补偿条件。从法律的层面认为是你意思的真实表示。所以最后的结论无论好或者是坏,只要你签了字了,就会埋下伏笔。所以呢,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一定要慎重仔细地对待。下面我们就给大家总结几点作为参考:
第一、保持平和的心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如果是房屋面临着征收拆迁,那么这就是成为一个几乎无法逆转的事实。当然,在楹庭拆迁律师团所代理的一些案件中有过因为起诉撤销征收决定,从而使整个征收项目不再进行的这种成功案例。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拆迁项目是无法逆转的,被征收人需要关心和争取的,就是依法拿到更加合理的拆迁补偿。那么在这现实的面前,因为各种利益的冲突,被征收人的心态就可能会产生巨大的波动。比如刚开始情绪很低落,随着代理律师的介入,发现情况发生好转,情绪又会非常的激昂,甚至是期望过高等等。
所以说,在巨大的情绪波动面前,一定要保持理智。首先不要低估当地的征收拆迁方做好的拆迁工作相应的准备以及他们工作的能力。其次,就是不要抱以侥幸的心理。按照法律的规定,对于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应当果断地拿起法律的武器,采用司法途径进行合法依法的维权。因为这才是唯一有效而且合法并且理智的维权手段。
大家一定要切记拖而不决,因为拖而不决,在征收拆迁中所引起的诉讼大多是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服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限是六个月。如果你超过了六个月,你就失去了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防止协议的陷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的规定,对于房屋征收拆迁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俗称的可以要钱也可以要房。
如果采取货币的补偿方式的话,务必要在补偿安置协议上写明货币的数额、付款的方式、付款的地点、是否一次性付清以及违约的情形和违约金的数额。也就是说,对方如果不按期付款,会承担什么惩罚性的措施等等,以及计算方式等等都要列明。
如果采取的是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一定要书面明确被拆迁房屋的现状,产权置换房屋的具体位置、楼层面积、朝向、产权情况、权属证书办理的义务以及办理的时间是否装修。同时也要列明违约的情形及违约金的数额等等。
所以,不论采取哪种补偿方式,都需要有兜底的条款,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违约的情形。一旦对方比如说两年之内不给你回迁,怎么处理,是继续付给你房租,还是按照当时的房屋的市场价直接折给你现金等等都是相应的兜底条款。
总之,无论哪种补偿方式,在达成一致意见后都要落实到书面上,切忌听信口头承诺。更不应该签订空白的补偿安置协议,也不能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不能全部被征收方拿走,自己手里一定要留一份儿。
第三、利用法律的工具争取征收拆迁补偿合法的利益最大化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拆迁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需要依法履行法定的报批、调查、确认、组织听证等等法定的程序需要依法进行补偿,保障被征收被拆迁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法规的规定是需要具体落实的,那么在征收拆迁中,拆迁工作人员就是法律法规或者是政策的执行者。作为被征收人有必要尊重拆迁工作人员的人格。在此,我们严重鄙视那些粗暴执法或者是别有用心,故意曲解法律的人员。我们不要对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一些不必要的冲突,正确的做法就是充分地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判断征收拆迁。
补偿是否合理合法,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要求,理智的沟通交流。同时要活学活用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判决案例等等相关的法律手段,来为自己争取在拆迁补偿中的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第四、要及时地咨询专业的征收拆迁律师
关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可能是最为关注的,就是补偿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自己的预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钱给的多还是给的少。而对于专业的征收拆迁补偿律师,北京楹庭律师团来说,补偿安置协议则是一份非常严谨的法律文书。补偿安置协议的合法合理性条款是否完备,严谨,约定的事项是否可以有效地履行。
如果征收方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履行的,风险防控如何控制等等,都是需要考量和考虑的重要因素。因为无论多么合理的补偿,如果无法落实到位,那么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都会变成一纸空文。
所以,在看到补偿安置协议上写了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时不要情绪波动,更不要盲从得像别人一样直接就签字。那么别人签了你也签了,但是最终的结果就有可能有非常大的差别。如果不加仔细考虑的情况下,一签了之,就可能为以后的补偿落实不到位,埋下非常大的伏笔。所以正确理智的做法是你在遇到征收拆迁补偿,而且经过一两次谈判或尝试性的沟通之后,发现无法扭转谈判和拆迁补偿的方向时,就要及时的与律师取得联系,听取专业律师的意见后,再决定是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行政诉讼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