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猗。村民谢某某报警称自己11岁的儿子张某某离家出走。男孩一失踪就是20天,大家都为他捏了把汗,民警调查后表示男孩已遇害,被埋在村外他人坟墓里,嫌疑人为男孩的生母和继父。
谢某某和前夫离婚后,带着儿子张某某嫁给了王某某,此后,三人一直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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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谢某某突然报警,称自己11岁的儿子在3号凌晨离家出走,一天未归。民警对此事十分重视,当即开始寻找,并贴出告示悬赏一万元,发动民众一起寻找孩子。
然而,将近20天,孩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怎么也找不着。
母亲谢某某向邻居哭诉,称孩子偷了家里800元钱,自己知道后打了他一顿罚他站,没想到他就离家出走了。谢某某哭得涕泪横流,惹得大家十分同情。
事情发生后,谢某某和丈夫王某某还录了找孩子的视频,夫妻二人擦着眼泪,看起来十分可怜。王某某更是说,害怕孩子出现意见,只要有坑的地方,他都去找过,他是后爸,他没法澄清,只有把孩子找到,才是最好的澄清。
事发20天后,23日民警发出通告称,孩子已经找到,犯罪嫌疑人正是孩子的生母谢某某和继父王某某。
据知情人称,孩子是被谢某某和王某某殴打致死,被埋进了去世不久的后爷爷的新坟里。孩子找到时身上有多处开水烫伤,手臂处于折断状态。
而这个王某某有过三次婚姻,有严重的暴力倾向,曾经因为殴打亲生女儿,女儿受不了报过警。
本案具体细节并未透漏,以现有信息来分析,此事应如何认定?
1、首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角度来看,犯罪嫌疑人残忍杀害儿童,并且试图隐瞒真相,这是对公共利益和道德伦理的严重破坏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机关对行为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而针对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及继父王某某,公安机关可以依据其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成立,对其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进行制裁和处罚。
2、张某某的生母谢某某和继父王某某的行为涉嫌犯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他们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为自然人,即对他人身体造成严重后果或死亡,有明确的故意或实施毒害、虐待、强奸等手段,即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这起案件中,谢某某及继父王某某对其11岁的儿子张某某进行持续几天的殴打致其死亡,并将尸体埋在村外坟墓中,其犯罪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所犯罪行须受到相关法律条款的处罚和制裁。
3、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孩子的离家出走和死亡背后,可能存在着家庭暴力和虐待等情况,而这些都是侵犯儿童人身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家庭成员应当保护儿童的人身权益,不得进行暴力和虐待等行为。
而如果发生上述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同时还可以向相关机构投诉,以获得更多的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41条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保护和教育的义务,应当尽力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权,保证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在这起案件中,谢某某作为孩子的生母,违反了对儿子保护的义务,对其进行殴打,并最终导致了其死亡,已涉及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当事人谢某某及继父王某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并且违反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需要接受法律制裁和处罚,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同时也让这样的犯罪行为得到严厉的打击。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守法守纪。
此案也提醒我们,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我们深信,只有依据法律,严惩罪犯,才能保护公民的人身权益。